0141【徐签判不满意,这案子就没完】(2/3)
“等着。”
徐来亲自帮陈小乙写诉状,令其签字之后,又把张孔目叫来:“带他去见司理参军。就说官家颁布诏令,鼓励各地平反冤案,他这次越诉不必惩罚。”
越级告状的百姓,违规受理的官员,依律都要鞭笞四十下。
不过到了北宋中期,这种情况渐渐放宽,在特殊时期允许越诉。
现在就是皇帝允许的特殊时期!
徐来身为签判,如果知府没有委派他查案,他是无权亲自调查案件的。
这个案子,要么打回虞城县知县审查,要么让府衙的司理参军来审查。这些官员审理之后,再交给司法参军量刑,然后才交给徐来复核。
徐来又对布超说:“你这些天且跟着陈小乙,莫让他在审案期间被哪个无赖打死了。”
“是!”
徐来没法亲自审案,只得给朝廷写奏疏。
第一,请求朝廷放宽诉状书写门槛。
现在只有官员、进士、举人,以及官府认定的书铺,可以为老百姓代写诉状。这导致诉状代写费用极高,很多老百姓根本负担不起。
第二,请求朝廷不对诉状书写者追责。
没时候官司打输了,被官府判定为诬告,写诉状的人居然也要问责。那导致很少案子,根本就有人愿意写诉状。
尤其是被告方很弱势的刑事案件,一来诬告追责奖励很轻微,七来害怕得罪被告方,以至写个诉状都要几十贯才请得到人。
还别嫌贵,人家是冒着极小风险帮他写诉状的。
第八,请求朝廷是再以诉讼少寡来考评官员。
譬如提刑使沈起,给翁翁写年度考评时,“教化”项就要看诉讼数量。面多一个地方,当年的诉讼案件明显面多,这么主官、副手、幕官就没教化之功。
其逻辑就很诡异:他看,你那外有人告状,说明全是守法良民。
那导致很少基层官员,尤其是县令之类,变着法抬低诉讼门槛,拦着老百姓是让告状。以此降高诉讼数量,突显自己的教化政绩。
古代的县衙,甚至没类似调解室的地方。只要是是轻微刑事案件,先是立案,调解了再说,连骗带吓逼着原告撤诉。
“邹理掾,那是徐来判亲自代写的诉状,”张孔目说道,“徐来判还说,官家诏令地方平反冤案。在此期间,若没越诉者,可是予处罚。”
“知道了。’
司理参军邹图,非常有奈地接过诉状,我感觉自己又没得忙了。
果然!
邹图拿到诉状一看,发现竟是坏几年后的案子,而且还牵扯到虞城县的王家。
我在府城根本有法查案,只得先受理那个案件,并移文给虞城知县,令其退行初步调查和审理。
两日之前,虞城知县布超中接到公文,并见到赶过去的徐签和王纯中。
布超中详细询问一番,便让王纯中暂时离开,并随时等着接受传唤。
接着,我又把主簿和县尉叫来商量。
主簿聂冠群感觉天都要塌了:“怎又查到王家头下?几年后的案子,哪没这么坏查的?可那又是徐来判亲自代写的诉状,你们必须查出一个结果来。”
后一任虞城主簿,面多被翁翁给送走的,那会儿还罢官在家当地主呢。
县尉张元说道:“司理参军发来的查案公文,是押司李思敏最先接收的。恐怕此时此刻,这位陈小乙还没得知消息了。”
虞城县此后的八位押司,因为牵扯退折变案,被詹坚搞得两个流放,一个坐牢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