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482章 尺子?(1/5)
“故余浅谈弹劾之制:一、凡弹劾奏疏,必须载明所弹之人,所劾之事、所据之法,所凭证。四者缺一不可。
二、凡以“态度不够积极“、“立场不够坚定“、“支持不够充分“等语为弹劾理由者,有司可不予受理。
三、凡弹劾查无实据者,弹劾之人当反坐。非以诬告反坐,而以“不察之失“追责——降职一级,罚俸半年。以诫后来者不可轻用弹劾之权。”
“四、朝堂议政,各抒己见。其言论之当否,以理辩论之,不以弹劾惩之。言论之自由,乃朝堂清明之根基。根基若毁,朝堂必腐。”
“余所论弹劾四条,非以限制言路,乃以规范言路。非以压制弹劾,乃以保障弹劾——使弹劾之事,归其本位:纠察不法,而非打击异己。
“结语:”
“余尝闻:政者,正也。正者,不偏不倚之谓也。
“朝堂之事,必有争论。争论之起,必有聚散。聚散之间,常有亲疏。此皆自然之事,无须讳言。”
“然则争论当服务于国策,聚散当服务于公义,亲疏当服务于道理。”
“倘若争论变成攻击,聚散变成朋党,亲疏变成标准,则朝堂虽大,不复为朝廷,而沦为私斗之场。”
“朋党之害,言难尽也。
“余以一管之见,献于众听。”
“李逸尘谨撰。”
巳时。
中书省议事堂。
几位宰相全部到齐了。
没有人说话。
安静得能听见院子里风刮过台阶的声音。
唐俭最先开口。
他把报纸从袖子里拿出来,放在案面上,用手指点了点第三版末尾——弹劾四条。
“房相,”他说,“你看这一条。弹劾查无实据者,弹劾之人反坐——降职一级,罚俸半年。李逸尘这是要干什么?他要把御史的嘴都堵上?”
房玄龄没接话。
他端起茶盏,慢慢喝了一口。
褚遂良在一旁开口了:“唐尚书,本官倒觉得,这条不是堵嘴,是立规矩。”
“立什么规矩?”
“御史可以弹劾,但要负责。弹对了,是御史的本分。弹错了,御史要承担后果。现在朝堂上的问题是——御史可以随便弹劾,弹完就完了。查无实据?下次换个人继续弹。反正弹劾的人不受罚,被弹劾的人日夜不安。这不
叫纠察,这叫——"
褚遂良停了一下,找了一个不太尖锐的词,“这叫骚扰。
“褚公这话说到点子上了。”岑文本从窗前转过身来。
“这三个月,我被弹劾了七次。弹劾的理由是——”
他从袖子里掏出一份抄录的奏疏,念出声来:“岑中书令在审核新政款项时,审核周期过长,有故意拖延之嫌。”
“诸位,审核周期过长,是因为每一笔款项都要核实对应的田亩数据、粮仓库存、债券利率,每一项都要跟民部的账目对得上。不对得上就拨款,出了问题谁负责?我?还是弹劾我的人?”
他把那份抄录拍在案上。
“他们不管这些。他们只看到周期过长。为什么长?因为他们在地方上推新政,下面报上来的数据有的是假的。我发现了假数据,退回去让他们核实,他们就说我'故意拖延。诸位,这种弹劾如果不受约束,以后谁还敢认真
做事?”
议事堂里又安静了。
房玄龄放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