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42章 针锋相对(3/3)
原告律师孙达脑中快速一转,想到一条法律规定,语气轻松:
“法官,针对您刚才提问的这点,原告没有要交的证据。
而且,原告也无须提交证据!
因为我方认为没有影响力,对方认为有一定影响力,那按照证据规则,是对方负责举证!
就看被告能不能拿出证据了。”
法官于灿霞听完,点点头,
认可原告律师说的有道理。
因为没法让认为没有的人证明没有,而是得让认为有的人证明有。
法官看向被告席。
“法官,我们可以提交相关证据。不过我申请,法官到被告店铺进行现场调查!”李言道。
其实李言的应对逻辑很简单。
与其说一千道一万,不如让法官亲眼去看看。
看看附近的工友们和做苦力的老乡们,每天是怎么到渝来小面餐饮店就餐的。
但法官能同意吗?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