欢迎来到都来读

都来读 > 都市言情 > 文豪1983:我在文化馆工作 > 第214章 四合院?傻子才买呢

底色 字色 字号

第214章 四合院?傻子才买呢(1/10)

    1989年来得格外早。

    一月,正是燕京最冷的时节。

    北师大研究生宿舍的窗户上,结了一层毛玻璃似的冰花。

    407室里,四个人挤在唯一能插电炉的墙角,像四只过冬的仓鼠。

    暖气片冰凉,像太平间的铁床。

    余桦裹着件军大衣,领子竖到耳朵根,还是冻得直跺脚。

    莫言盘腿坐在下铺,抱着个热水袋,鼻尖冻得通红。

    刘振云戴着毛线手套在翻书。

    唯一的温暖,来自地上那台“小太阳”电炉。

    红彤彤的丝圈发着光。

    “话说,这东西算是大功率电器吗?”莫言把手伸在小太阳上面,热气顺着掌心凝成白色的雾气,往上飘。

    “不算!”司齐斩钉截铁,摇了摇头。

    “为啥?”莫言诧异地歪头。

    司齐理所当然道:“我问过了,人家说这个一天只用一度电,超级省电。省电,就不算!”

    余桦惊讶地微微瞪大眼,满脸难以置信——虽说他们是学文科的,可也不至于这么好骗。

    “一度电?你该不是被奸商忽悠了吧?”

    “不可能!我信人家!”

    “呃……………”

    “我也信我自己的直觉,它就是超级省电,一天一度电,小功率电器!你们不信我?”

    莫言和余桦对视一眼,点了点头,异口同声道:“信,我信你!”

    刘振云白了三个坑货一眼。被抓包就统一口径说被奸商骗了,来个无知者无罪?

    你们这么掩耳盗铃,合适吗?

    刚想到这儿,三双目光齐刷刷看了过来。

    刘振云煞有介事地点头:“我信你们,这还不行吗?!”

    余桦抓了把花生:“这日子没法过了。昨晚上我脚冻麻了,梦见自己成了冰棍,还有个美女老舔我脚。”

    莫言慢悠悠地剥花生:“知足吧。我山东老家,这时候屋里水缸都结冰,早晨得用热水浇开了才能舀水。”

    刘振云叹了口气:“学校说锅炉房坏了,得修三天。我看是煤不够烧了,昨儿我看见后勤处的老赵,骑三轮车去拉煤,车上就半车煤块,剩下的全是煤矸石。”

    司齐没说话,伸手烤着火,眼睛盯着那圈发红的电阻丝。

    火光在他脸上跳,照得他瞳孔深处有什么东西在烧。

    半晌,他才开口,声音很轻。

    可屋子里太静,每个人都听得一清二楚。

    “我打算买房。”

    “咔嗒”一声,余桦嘴里的瓜子连壳带仁掉进茶缸。

    他愣了足足三秒,才把脖子从军大衣领子里拔出来,像只受惊的鹅。

    “买什么玩意儿?”

    “房。”司齐重复。

    余桦噗嗤乐了:“你是写小说写出幻觉了?单位还不够你住?等你毕业了,分配工作,哪个单位不分房?你这是脱裤子放屁——多此一举!”

    莫言慢条斯理地摸着热水袋,像在摸情人的素手:“你有钱不假,可也不能这么糟践。存银行一年利息够你吃多少顿涮羊肉了。”

    刘振云合上书,很认真地说:“我们报社前年就分房了。去年我评了先进,分了个一居室。咱们现在也算大学生了,等毕业,单位自然会分房。急什么?”

    司齐倒了一两白酒。

    萝卜瓶,金标。

    “五粮液”三个字,微微褪了色。

    他仰

-->>本章未完,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
上一章目录下一页推荐本书加入书签
  新书推荐:东京1994,从研修医开始 从文盲开始的顶流时代 文豪1979:人民文学家 1960:我叔叔是FBI局长 文豪1983:我在文化馆工作 缔造美利坚:我竞选经理是罗斯福 起飞年代 拍戏,获得超能力 从入职企鹅视频开始

设置

字体样式
字体大小